《妙法蓮華經譬喻品》之譬喻的必要性是什麼
從佛學的閱讀過程而言,譬喻之必要,是不難說明的。
每個人的程度不一樣,要讓不同程度 的人,都能理解佛法中道理,譬喻是 必要的解說過程。
但,從對宗教質疑的立場而言,這篇倒是提出一個我們心中在面對宗教時,常會跑出的疑問?
那就是,既然佛(神)那麼厲害,那為什麼佛不去運用神力,把所有的人一下子都變成是好人,那不就一勞永逸了嗎?
經文:
舍利弗,如彼長者、雖復身手有力,而不用之,但以殷勤方便、勉濟諸子火宅之難,然後各與珍寶大車。如來亦復如是,雖有力、無所畏,而不用之,但以智慧方便,於三界火宅、拔濟眾生,為說三乘、聲聞、辟支佛、佛乘…
「如來…,雖有力、無所畏,而不用之」。對啊,為什麼?
「智慧方便,於三界火宅、拔濟眾生」。因為,佛不是要眾生成為佛的應聲蟲,而是希望眾生都能有如佛般的智慧,能以自己智慧來解脫自己的煩腦,創造自己的生命利益。
因為,整個的核心在於讓他人都能用自己的智慧來行事,所以成熟他人,而不是「塑造」他人,是處理人/他關係的方向性指示。
因為要如此,所以:「為說三乘、聲聞、辟支佛、佛乘」。
換言之,因應不同程度的人,所以有各種不同的講法內容而出現。
這是,譬喻之所以要存在的必要性。
這不是為了表現演說者的文學/口頭之能力。
而是為了要讓聽眾了解,於是在這願力之下所開展出來的能力。
這裡,又回到了我們常講的弔詭性。
以前常說,我們去「利他」,但其結果卻必然有「自己的煩惱消除」。
換言之,著眼於他人,但卻有益於自己。
這裡也一樣,
為了讓「他人」可以理解,
結果,
演說者卻生長出「譬喻」的能力。
自己講給自己,是不必要用譬喻的。
能不能有譬喻之能力,是重要的生命成長指標。
經文:
金色三十二, 十力諸解脫,同共一法中, 而不得此事,
八十種妙好, 十八不共法, 如是等功德, 而我皆已失,
我獨經行時, 見佛在大眾, 名聞滿十方, 廣饒益眾生。
自惟失此利, 我為自欺誑。
你有譬喻的能力嗎?
千萬不要小看。這是「行法」。
如果你覺得自己譬喻能力不是那麼好,那麼想法子讓自己可以更好。
在這過程中,你一定會有生命中自我強大的向上變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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